回复内容 您好!关于您反映公租房问题,经了解,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: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期限为三年(实物配租期限与货币补贴期限需合并计算),期满保障资格自动注销。期满前三个月内提交续审申请并审核通过的,可以继续享受货币补贴保障。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,保障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年。公租房只租不售。今后您若有公租房相关问题,可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中“浙里办小程序”,搜索“e房通”,点击“公租房咨询”模块进行线上提问,将有智能客服为您解答常见问题。 2024年4月22日14点30分,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(电话:87833173)与反映人(电话为1*******6)联系,反映人表示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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